铁路货运代理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03 点击:391
1、 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2、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a、 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b、 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c、 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
d、 蜜蜂;
e、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f、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
g、 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作业的除外)。
3、铁路货物运输常用车辆名称、代号及用途
(1)、敞车(c):可装运不怕湿的货物,如装货后苫盖蓬布也可装运怕湿货物;
(2)、棚车(p):用于装运贵重怕湿货物;
(3)、平车(n):主要用于装运钢轨、汽车、拖拉机、军用物资及长大、笨重货物;
(4)、冷藏车(b):主要用于装运易腐货物;
(5)、家畜车(j):用于装运牛、猪等家禽;
(6)、罐车(g):专门用于装载液体状态的货物;
二、托运货物的基本要求:
1、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2、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3、 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应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记货物名称,并注明其顺号及热状态,同时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易腐货物容许运输期限。托运需检疫运输的易腐货物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检疫证明。
4、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须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写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列载的品名和编号,并在运单的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类项。托运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未列载的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在托运前向发站提出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说明书,发站按有关规定申请报批手续。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